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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灾难过后,狂欢依旧(French Quarter篇)

没来过French Quarter就等于没来过新奥尔良。French Quarter是New Orleans最著名的旅游区,就在密西西比河旁边。05年卡特里娜摧毁了新奥尔良很多地区,French Quarter居然毫发无损,也就意味着新奥尔良旅游业的脊梁骨没有断。这不,一到下午,整个New Orleans的人,都往这边来了。

2点钟的French Quarter,人们还可以自由行路;到了4点,人群就开始熙熙攘攘了;到了6点,感觉跟6点钟北京的地铁差不了多少了;到了8点,基本上我是在被人推着走了。当然,也可以选择不走,到旁边的酒吧去喝一杯。我进一个酒吧的时候居然还被要求看身份证,让老娘很是高兴了一会儿。

这对打扮成番茄酱和芥末酱的老夫老妻在我看来是本届Mardi Gras最可爱的一对。

狂欢节的另一大特色是,身材再丑陋再衰老的人,也不羞于裸露。

街头艺人永远是一大看点。第一个姑娘(也许是小伙,我不确定)明显高了,唱歌的时候眼神极其迷离。第二个在卖力的拉,身后两只沙皮呼呼睡的很香。第三个,太牛了,我观察了他半天,发现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一开始是楼上的人往下扔beads,后来是楼下的人往上扔。Mardi Gras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脱衣服。女孩子为了得到珠子,掀上衣。当然,上衣里面是没有内衣的。男人有的掀内裤。我光顾着看了,一张照片也没拍。(当然,关于这点,Banker刘比我更有发言权,嘿嘿)

幸亏在拉斯没花钱看啥猛男秀。不然太亏了。French Quarter到处都是猛男,不光不要钱,还可以合影哈。

(好啦,不贴图了,俺累了。有谁对狂欢节感兴趣,明年2月份,同去同去哦!)

灾难过后,狂欢依旧(St.Charles篇)

嘿,New Orleans,我又回来了,你还好吗?

我特地把回来的日程选在了Mardi Gras前一天,就是为了不错过这一年一次的盛宴。果然,这次我玩得很爽。离开的那天我又贱兮兮的发了一个誓:一定还要再来Mardi Gras。但是坚决不一个人来。

Mardi Gras是新奥尔良最负盛名的狂欢节,每年在复活节之前第47天举行,一般在2月3号到3月9号之间。Mardi Gras的传统是法国人最先带到路易斯安娜的,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Mardi Gras的原意是Fat Tuesday,所以每次都是在星期二举行。今年的Mardi Gras,就是2007年2月20号,星期二。

我一大早就上了St.Charles。St.Charles是贯穿新奥尔良的一条主干道,著名的电车就每天在这条道上,慢吞吞的从城东开到城西。整条街道上布满了风格独特的楼房,饭店,新奥尔良最著名的大学Tulane和Loyola也都在这条街上。狂欢节来到,St.Charles当然是游行队伍(parade)的主要干线。

很多人提前一天就带着帐篷梯子椅子来了,扎好营寨,等待狂欢。 

King Rex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游行的开始。我来的正巧,刚好赶上King出场。

 

帅锅来啦,齐步走,一二一,立定,微笑。

 

每个游行基本上有两个内容:一个是花车(floats),车上有动物或者神话人物作为主题,车上的人都戴着面具或者奇装异服,忙着往街上的人身上扔东西。扔的东西以成串的彩色珠子(beads)为主,中间也扔别的东西,比如毛绒玩具,口袋,伞,哨子,塑料杯子之类的。街上的人都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呼喊,以多拿东西为荣。上次Mardi Gras我收获了至少5斤beads,搬家的时候都不知道往哪丢。这次我不敢要beads了,却被安全套砸中眼睛一次,还挺疼。除了扔抢砸抓beads,另外一个内容就是各学校团体派出的演出队伍,或者,好像叫“方阵”比较专业一点。

 

新奥尔良的犯罪率在全美是数一数二的。所以,除了狂欢的人们,警察也出动很多。

这个女孩是我在St. Charles见到的除我自己之外唯一的亚洲脸。再仔细一看,考,是校友。Tulane Rules!

大兵哥有点呆,没乐器也没服装,就这么傻乎乎的齐步走,远远不如后面的苏格兰风笛有意思。

值得纪念的瞬间,太多太多了。我只能挑一些最有趣的放在这里。

其实,我觉得最快乐最可爱的,是那些孩子们。

2月19日

Moonrise over Hernandez

月亮

缓缓的升起来了

人们

永远的睡着了

2月18日

The Grand Canyon

来大峡谷原本并不在计划之内。但是在拉斯的第三天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再继续这么呆下去,一个很大的可能性就是,我会把身上所有的钱输光。输光了我就不能去纽约。输光了我就没饭吃。输光了我就不得不……算了,就我这姿色,估计跳脱衣舞也没人看,一来不会劈叉,二来不会扭屁股,三来不会抱着钢管打转转。更何况,我这身材,估计也没人看。随便在拉斯任何一个赌场拽一个服务小妹,那前凸后撅的,都能把我羞死到地坑里去。

所以我就决定到大峡谷去混一天。

胡佛水坝跟三峡大坝比起来有点小得可怜。尽管它曾经是历史上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

 我知道我的照片拍的很拙劣,但是并不影响大峡谷的宏伟。事实上,在途中的iMax影院停留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被国家地理拍的记录片给感染的想流泪了。那铺天盖地而来的宏伟感让我激动万分,欲罢不能。看完了之后我跟那个卖票的说,太棒了,能让我再看一遍么。他很友好的同意了,于是我连着1小时内看了两遍。

拉斯维加斯的中午已有点烈日炎炎的感觉,亚利桑那却还积雪未融。

 

虽然积雪未融,却并不很冷。有人穿羽绒服,有人穿短裤。有人步行,有人骑驴。

 

第一眼看见大峡谷就让我想起了克拉玛依的魔鬼城。一样的赭色岩层,一样的气派雄伟。当然,魔鬼城是在地面之上的,大峡谷却是个大坑,一个比魔鬼城要大老多老多老多的,大坑。

从大峡谷回来之后,我发了今年继减肥之后的第二个誓言:一定要至少再来大峡谷一次。不跟团,自己带帐篷,走到谷底,住一晚再爬上来。老娘这次没玩够,极其没玩够啊极其没玩够。

西部旅行到此结束。非常感谢李冰冰同学友情赞助撒哈拉酒店和早餐。叩谢。

祝大家新年快乐。

2月17日

名词解释:纸醉金迷,醉生梦死,声色犬马,夜夜笙歌。

字典:2月中旬的拉斯维加斯。

明星赛即将开打,女神也要耍一耍哦。

 

百乐宫:阳光明媚,国泰民安,一切都好--好的跟假的似的。

MIRAGE前面我发现了这只不知道叫做什么的鸟儿。它离得我很近,可是一点也不怕我,就那么很闲庭信步的走着,偶尔啄点小虫吃,偶尔拉一泡绿绿的屎。我盯着它看了很久,几乎都快爱上它了。

阿玛尼向全拉斯维加斯华人拜年啦……

拉斯街头的小广告一点也不比北京少。当然,都是脱衣舞娘的广告。

我还是忍不住赌博了,尽管我来之前信誓旦旦的跟冰冰保证,我对赌博有超强的免疫力。第一天晚上我投了5块,赢了40。可是我没有见好就收。我不但把赢来的40都输光了,还又输了35。冰冰输了31,心理承受能力和我在一个级别。基本上所有赌博的人都是这个模式,先是小赢,然后舍不得走,很快就把赢的钱输光,然后又不甘心,就越输越多。赌场很周到,雇佣了世界各地的人工作,冰冰同学就是在一个北京人庄家那里玩21点输掉很多。甭管你是哪国人,放心,不丢点钱在赌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忠告各位:来拉斯赌博,只要一赢,不管赢多少,赶紧走!!!

米高梅里面有个狮子馆。这位姑娘的工作就是逗两只小狮子玩。她的工作让我羡慕得牙直痒痒。

威尼斯是我最喜欢的酒店。

 

天空,白云,小河,都是人造的。 

这个家伙却是真的。我走过他时,根本没注意到他是活的,直到他突然朝我眨了眨眼睛。我吓了一跳,然后就很想把他弄笑。我朝他举相机,他冲我勾勾手指,示意我过去。于是我就拉着他的手拍了一张照片。我说,老兄,你刚才吓我一跳。他眨一下左眼。我又说,老兄,你每天站这么久不累么。他眨一下右眼。我又说,我能胳肢你一下么。他使劲捏一下我的手。我想想没好意思胳肢他,就放了一块钱在他面前。他竖了一下大拇指,嘴角冒出一丝淡淡的微笑。

威尼斯已经在为华人的新年做准备了。

百乐宫搞的也很辉煌。这个猪猪的耳朵还会动。华人还是很有面子的。不过我想关键是能赌。 

2月12日

纯属骂街

远洋天地的物业还真他妈的把自己当国安局了,居然在小区的门前设了转门,没卡不让近。偌大的一个小区,几十栋楼,开发廊的饭馆的超市的什么都有,就是不让没卡的人进。

去看zz的时候,我被拦在外面,幸好有一哥们刷卡进去,我赶紧跟着进,谁知那个破门每次只转一下,我就被卡在中间了,进不去也出不来,还好那位同志还算仗义,又回头帮我再刷了一次。

结果出去以后保安就拦着我,说你没卡,从别的门进。我说我就去旁边那栋楼!

那也不行,你没卡,保安说。

我说我还非要从这儿走了。

保安看看我,很无可奈何的样子,说,那你登个记吧。

我就登记了,写的是,远洋天地物业大傻逼。一边写,一边念。

结果,保安点点头,说,没错,远洋天地物业就是大傻逼。

zz说远洋天地的物业还因为这个在报上受表扬了。操,哪个无良傻逼记者干的。

中国人擅长的事情很多,但是最擅长的,绝对是修围墙,修栏杆,修城堡。

哎,没办法,缺乏安全感啊。

但是,远洋天地的物业,还是大傻逼。

陈词滥调

分手的那天,他和她同时给对方写了一封信,最后一句话,居然是一样的:

亲爱的,我们因不了解而相爱,因了解而分开。

多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陈词滥调啊。

2月11日

行李拾遗

行李都收拾好了,可是怎么看怎么觉得少了点什么――

啊,啊,对了,对了。新世界商场四层荣香盲人按摩中心的袁师傅,我能把你装箱子里一起带走么?

管吃管住呦~~~

偶像

你还相信爱情么?你还有梦想么?黑暗中,你轻轻的问。

相信。有。我呆呆的答。

亲爱的,我怎能不信,怎能没有呢。在这营营役役,纷乱迷重的尘世,我难道不需要一个理由,像一根坚定的龙骨,支撑住凄风苦雨中那柄摇曳欲坠的旧纸伞么。我难道不需要一个偶像,哪怕仅仅一个虚伪的偶像,来维持我维生素缺乏,面黄肌瘦,肌无力末期般的精神驱壳么。

……

我曾经有过一个偶像叫做张承志。我曾经把他的小说“黑骏马”读到几乎会背。

在儿时蒙昧的心田,许多在成长后的今天看来无所凝重无所严肃无所美丽无所值的因素,大到譬如音乐,譬如文学,譬如美术,小到一回父母的争执,一位亲人的亡故,一瓣山间的野露,都会因缘般留下刀刻斧斫的深痕。像一道年少轻狂时的文身,可以借助现代技术抹灭它,印记却固执恒在。

在读到“黑骏马”之前,我的精神世界并非一贫如洗。很奇怪的,我对离我生命经历越遥远的作品越感兴趣,比如丛维熙的伤痕小说,比如莫言的高密乡传奇。我迷恋那些文字,但一直缺乏被触动的尖锐感:直到有一天,这篇叫做“黑骏马”的篇幅并不冗长的小说,突如其来的刺中了我毫无设防的心灵。

我到现在也想不出来为什么。但我清楚的记得,当时我的头脑里,无日无夜不围绕着索米娅和钢嘎哈拉的名字,围绕着幽蓝的深夜里神迹般出现的马驹,最初的爱恋,对命运无可奈何的俯首和永为憾事的纯真的流驶。张承志的文字,至少在那一段记忆里,对我来说有一种无穷的魔力。而这种魔力,很惨淡的,其实根本出乎于偶然。就跟爱情一样,你刚好遇那个瞬间,刚好怀那个心情,刚好有那个需要,刚好在那个状态,他就很完美的出现了。就跟哪颗精子不小心撞上卵子同样偶然的道理。

可是,偶然不是也挺美么。

然后,当我试图进一步追索张承志的心灵的时候,我犹豫退步了。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在那些仍然是优美凝重的笔触之下,时而提到的对日本红军,哲合忍耶殉教,对红卫兵的那些称颂,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赞美,都让我隐隐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张承志有关于草原的作品,在我看来,是给当年全国几十万知青带来一辈子命运逆转的下乡插队运动而衍生的一件可喜的附属品。诚然,如果没有他的和风细雨般的文字,我,还有其他很多人,对草原的印象,很可能就只是停留在如他所说的“白云、鲜花、姑娘和醇酒等诱人的字眼儿”的粗糙层面上。但无论衍生物多么可喜,它不能抹煞大背景本身的残酷性与非人性。就因为这个,我不愿意听到那些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赞美,一点也不愿意。

……

我还曾经有过一个偶像叫做李敖。我曾经执着的认为他的“独白下的传统”一辈子的改变了我思考问题的方式,曾经执着的认为读了他的书以后自己才开始了真正的成长。

现在,他戴着诡异的蓝色黑边小眼镜,挥舞着小教棒,在电视上操弄着莫名其妙的所谓讲堂。

……

是了。草原不仅仅是白云鲜花姑娘和醇酒,偶像也不仅仅是英明智慧美丽和恒久。偶像的变数,有时往往快得超乎你的想象和招架能力。而你唯一能让自己不失望的方式,就是不树立任何偶像。

可是,别以为我已经没偶像了。我仍然有,而且还很多。不过在风浪来临之前,除了看指南针和风向标之外,我知道舵在哪个角落。

哦,如果我有一副美妙的歌喉。

我会现在冲出浴室,哪怕光着身子,头罩浴帽,口含牙膏,满身泡沫。我只想唱一句,“抚摸着你的死亡和你的希望,跟着天空旋转就像投入快乐海洋”。

那首歌是很多年前我尊敬的一名词人洛兵写的,叫做--偶像。

油性皮肤

韩寒有一次说余秋雨看着像每天用油条洗脸。

余秋雨也太穷酸了。我每天都拿麻辣诱惑的水煮鱼锅子当洗脸盆。

The Legendary B_i_t_c_h

我有很多挺有个性的朋友。他们有的第一眼看起来就很有个性的样子,有的要接触一阵子才知道是有个性的主。Iola,我大学四年的同学,就绝对是一个有个性的女人。对了她还有一对美脚。(某知名博客博主对此句亦有贡献)

我为什么说她有个性呢?这得从一件蓝色夹克衫说起。

话说大学一年级,正值青葱岁月。车如流水马如龙,人如大傻心如虫。我们的Iola同学,兴冲冲地跑到90年代那还是尘土飞扬污水满地小贩遍天飞麻辣烫一大堆的五道口某服装市场去买衣服。

话说她挑了一件又防雨又防雪还防沙尘暴的北京风味天蓝色夹克衫。整件夹克衫,天蓝蓝海蓝蓝,没有半点花纹图案,除了后背很时髦的印着一个英文单词,五个字母,白色,曰:B,I,T,C,H。

大学一年级的Iola,比刚生下来的小母猫还纯洁,都不知道世上还有公猫一说,自然她的字典里也是没有脏字的,连个揶揄人的话都不带。

于是,Iola同学很虚心的请教摊主:这个英文单词……什么意思?

帆船,好像是。摊主也不是很确定,抓了半天秃脑袋,憋出极其不靠谱的一个解释。

行,我要了。Iola很满意的付钱,走人。

然后,Iola同学经历了一串匪夷所思的遭遇。先是上自习的时候经常有同学在她背后窃窃私语。后是班里有若干男生,见了她不说话,就拿手一指她:你的衣服!嘎嘎嘎嘎嘻嘻嘻嘻哈哈哈哈嘿嘿嘿嘿!最后,终于有人忍不住了,戳戳她:同学,行行好,你能查查字典么?

于是Iola很听话的去查了。查完回来之后,她跟我说,原来BITCH,不是帆船的意思啊。

但是!Iola有个性就在于,在她知道了她的夹克衫背后的英文单词是什么意思以后,她仍然穿着那件衣服,不屈不挠,大大方方,正义凛然,在北航校园里继续招摇过市。

有一天她去五食堂吃饭。刚打完饭坐下,上来一个端着饭盒的陌生男生,劈头盖脸就发话了:同学!~~~你,你……你知道你背上这个单词什么意思么?……

Iola头都不抬,一边大嚼韭菜鸡蛋饺子,一边很坦然的回答:知道。

男生在原地站了几秒钟,思索一番,脸上的表情从一波三折到波涛汹涌到波澜诡异,然后,摇摇头走了。

知道为什么每次Iola一穿她的著名Bitch衫我就赶紧跟她一起上下课么?回头率高啊。:-)

2月10日

《黑骏马》引言

“也许应当归咎于那些流传太广的牧歌吧,我常发现人们有着一种误解.他们总认为,草原只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摇篮.每当他们听说我来自那样一个世界时,就会流露出一种好奇的神色。我能从那种神色中立即读到诸如白云、鲜花、姑娘和醇酒等诱人的字眼儿。看来,这些朋友很难体味那些歌子传达的一种心绪,一种作为牧人心理基本素质的心绪。

辽阔的大草原上,茫茫革海中有一骑在禹禹独行。炎炎的烈日烘烤着他,他一连几天在静默中颠簸。大自然蒸腾着浓烈呛人的草味儿,但他已习以为常。他双眉紧锁,肤色黧黑,他在细细地回忆往事,思想亲人,咀嚼艰难的生活。他淡漠地忍受着缺憾、歉疚和内心的创痛,迎着舒缓起伏的草原,一言不发地、默默地走着。一丝难以捕捉的心绪从他胸中飘浮出来,轻盈地、低低地在他的马儿前后盘旋。这是一种莫名的、连他自己也未曾发现的心绪。

这心绪不会被理睬或抚慰。天地之间,古来只有这片被严寒酷暑轮番改造了无数个世纪的一派青草。于是,人们变得粗犷强悍。心底的一切都被那冷冷的、男性的面容挡住,如果没有烈性酒或是什么特殊的东西来摧毁这道防线,并释放出人们柔软的那部分天性的话——你永远休想突破彼此的隔膜而去深入一个歪骑着马的男人的心。

不过,灵性是真实存在的。在骑手们心底积压太久的那丝心绪,已经悄然上升。它徘徊着,化成一种旋律,一种抒发不尽、描写不完,而又简朴不过的滋味,一种独特的灵性。这灵性没有声音,却带着似乎命定的音乐感——包括低缓的节奏、生活般周而复始的旋律,以及或绿或蓝的色彩。那些沉默了太久的骑马人,不觉之间在这灵性的催动和包围中哼起来了:他们开始诉说自己的心事,卸下心灵的重荷。

相信我:这就是蒙古民歌的起源。

高亢悲怆的长调响起来了,它叩击着大地的胸膛,冲撞着低巡的流云。在强烈扭曲的、疾飞向上和低哑呻吟的拍节上,新的一句在追赶着前一句的回声。草原如同注入了血液,万物都有了新的内容。那歌儿激越起来了,它尽情尽意地向遥远的天际传去。

歌手骑着的马走着,听着。只有它在点着头,默然地向主人表示同情。有时人的泪珠会噗地溅在马儿的秀鬃上:歌手找到了知音,就这样,几乎所有年深日久的古歌就都有了一个骏马的名字:《修长的青马》、《紫红快马》、《铁青马》等等,等等。

古歌《钢嘎·哈拉》——《黑骏马》就是这无数之中的一首。我第一次听到它的旋律还是在孩提时代。记得当时我呆住了,双手垂下,在草地里静静地站着,一直等到那歌声在风中消逝。我觉得心里充满了一种亲切感。后来,随着我的长大成人,不觉之间我对它有了偏爱,虽然我远未将它心领神会。即便现在,我也不敢说自己已经理解了它那几行平淡至极的歌词。这是一首什么歌呢?也许,它可以算一首描写爱情的歌?

后来,当我遇到一位据说是思想深刻的作家时,便把这个问题向他请教。他解释说:“很简单。那不过是未开的童心被强大的人性的一次冲击。其实,这首歌尽管堪称质朴无华,但并没有很强的感染力。”我怀疑地问:“那么,它为什么能自古流传呢?而且,为什么我总觉得它在我心头徘徊呢?”他笑了,宽厚地捏捏我的粗胳臂:“因为你已经成熟。明白吗?白音宝力格,那是因为爱情本身的优美。她,在吸引着你。”

我哪里想到:很久以后,我居然不是唱,而是亲身把这首古歌重复了一遍。

当我把深埋在草丛里的头抬起来,凝望着蓝空,聆听着云层间和草梢上掠过的那低哑歌句,在静谧中寻找那看不见的灵性时,我渐渐感到,那些过于激昂和辽远的尾音,那此世难缝的感伤,那古朴的悲剧故事;还有,那深沉而挚切的爱情,都不过是一些依托或框架。或者说,都只是那灵性赖以音乐化的色彩和调子。而那古歌内在的真正灵魂却要隐蔽得多,复杂得多。就是它,世世代代地给我们的祖先和我们以铭心的感受,却又永远不让我们有彻底体味它的可能。我出神地凝望着那歌声逝入的长天,-个鸣叫着的雁阵掠过,打断了我的求索。我想起那位为我崇拜许久的作家,第一次感到名人的肤浅……

哦,现在,该重新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我想问问自己,也问问人们,问问那些从未见过面、却又和我心心相印的朋友们:《黑骏马》究竟是一首歌唱什么的歌子呢?这首古歌为什么能这样从远古唱到今天呢?”

2月9日

对你说你打错了……

神啊,让我当一回国家主席吧。我想把北京所有的大使馆都炸掉,如果他们还坚持使用跟俺们办公室差不多的电话号码。

……

每天打进来的电话里,有超过一半是打给北京诸使馆的。

喂,是意大利使馆么?不是,打错了。喂,是印度使馆么?不是,打错了。喂,是突尼斯使馆么?不是,打错了。喂,是土耳其使馆么?不是,打错了。喂,是法国使馆么?不是,打错了。喂,是委内瑞拉使馆么?不是……打,错,了……。

中国人还好说。最怕不讲英语的外国人打来。

Hello#$#%^$^%$&^^

Sorryyou’ve got the wrong number

Hello#$#%^$^%$&^^

Sorrywrong number

Hello#$#%^$^%$&^^

Wrong numbernumero fauxfalsch verbundenEstá usted equivocado!잘못 거셨습니다!

Hello#$#%^$^%$&^^%^%^%$#%$$%$%&^%$~!~$$

有一天,你会发现我,口吐白沫,鼻孔喷血,四肢抽搐,趴在办公桌上,魂不守色的喃喃自语:

打错了打错了打错了打错了~~~行行好吧各位大叔大婶~~~

帮我个忙,把丫的所有使馆,都炸掉。炸掉炸掉。

2月8日

旋律与诗歌

优美动听的旋律,可以把三流诗歌变二流,二流诗歌变一流,一流诗歌变经典。

诡异的招聘

今天收到不知道是谁群发的一个招聘信息。说某大公司要招聘中英文俱佳的翻译,月薪1万到15

再往下仔细看,呦,只要女的,而且对外貌是有要求的。要求“presentable”,还括号注明“a real beauty in Western taste is preferred”。

啧啧,啧啧,啧啧啧。我是不是应该为自己在收件人之列而感到荣耀呢。后来转念一想,不对,他们的理想人选,应该是吕艳那种风格的吧。这个招聘启示,我觉得,拿罗老师的话来讲就是,“很诡异”。

2月7日

我错了

我原来以为裸山鸡是很有名的报纸……我错了,大大的错了。

原因1:去某培训场地采访。主持人介绍:大家好,让我们欢迎一下来自纽约洛杉矶时报的朋友……哗哗哗,全场五六十人一起鼓掌,表情严肃,没有一个笑的,除了我。

原因2:有人打电话来:您好!我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不知道你们那里现在招不招人?我有新闻背景,英语8级……非常希望能够到洛矶时报工作~~~

原因3:还是有人打电话来:您好……是这样……我们这儿有个事情……希望你们能报道一下……blah blah blah……哦,对了,你们是哪个国家的报纸?有中文版么?

明澈

我最讨厌听人用一副过来人的姿态宣称“男人和女人没有纯洁的友谊”。说这种话的,很显然自己没有要好的不肉体的不暧昧的异性朋友。想想吧,如果你是一个女人,你的异性朋友,要不跟你关系一般,要不都想跟你上床……这样的人生,未免有点可悲吧。我不怀好意的猜想,也许很多极品美女会有这样可悲的人生。从这个角度一想,就不用抱怨自己不美了。

幸好,我有许多很铁的哥们儿们。他们不用三天两头见面,也不用整天叽叽歪歪交谈,但是,他们就在那里,心里装着我,我的心里也装着他们,风吹雨打不变。

明澈就是其中一位。

认识明澈是在大学二年级那年,从北京到天津的火车上。

我和WZ一起,叽叽喳喳,聒噪不停。明澈突然不知道从那块土壤冒出来,讲一口结结巴巴的英语――对不起,我可以和你们聊天吗?我是韩国人。

好,来吧。

明澈和我们的英语都不大灵光。他只好变魔术。变一遍,问,看出来奥秘没有?我们摇头。

再变一遍。看出来奥秘没有?我们还摇头。

明澈一边得意的眨眨眼睛,一边晃动敦实的身躯:嘿嘿,再看不出来,我要叫你们chicken head啦。我问他chicken head啥意思,他说在韩语里面就是猪头的意思。原来韩国人觉得鸡比猪笨。鸡头就鸡头,随你叫,不怕。

就这样我们和明澈成了朋友。后来,WZ都离开了北京。明澈来北京的频率,基本上保持在一月一次,比女孩子的例假还准。

明澈每次来北京都要来看我。他带我去世界公园玩,带我去长城玩,带我去打保龄球,带我去吃必胜客,带我去滑冰,每次都很绅士的一直送我到宿舍门口,握手道别。

时间长了,姐妹们都问,那韩国人……是想追求你吧?

不是。

得了吧,还不承认!她们笑。

可是我没撒谎。

有一天我们去了长城,全北京我最钟爱的地方。北风刮起,明澈慌慌张张的赶紧捂头发。

你怎么了?我问他。

我戴的是假发……怕被风吹飞了。明澈很老实也很坦然的回答。

我打量了下他那驮有板有眼的水均益式正义发型,突然就忍不住笑蹲在地上。他也很开心的哈哈跟着我笑。

明澈,你为什么每次来北京都看我?你没想追求我吧?我逗他。

不,我不想追求你。可是我喜欢跟你说话,喜欢跟你在一起。他表情严肃的回答。

后来,明澈的工作地点从北京搬到了深圳,我们好久没有见面。

直到有一年夏天,在我要离开北京前夕,他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他在北京。

我们一起去九头鹰吃饭。饭罢,他又习惯性的掏钱包。我按住他的手:明澈,这么多年了都是你请我,现在我已经工作了,让我请你一次,好么?

他的头甩的像波浪鼓,脸蛋子都晃荡了:不行,不行,坚决不行,我请你,我请你。

我怕他的假发被晃下来,只好答应。

一转眼又是很多年没有见过明澈了,除了偶尔的email

很希望突然有一天,手机上弹出一个陌生的号码,然后是他结结巴巴的英语:嘿……我是明澈啊……我在北京……出来聚聚吧?~~~

我一定刮风下雨沙尘暴来袭海啸山洪雪崩熔岩喷发也要赶去见你,明澈。

2月6日

有关Borat

我之前曾经发现,我认识的所有人里面,只要是看过Borat的,中国人都说不好,外国人都说好。

我看完之后第一反应是,俗。大俗。

今天我突然发现了这部片子的好处。因为我今天才知道,里面所有参演的美国人,统统不知道这个Borat其实是Sacha Baron Cohen,而是以为他真的是一名来自哈萨克斯坦的土老帽,以为他真的在拍一部有关美国文化的记录片,所以全部傻乎乎的落入了他的圈套。

意识到这点,再来看这个片子,就会觉得有趣了。而且是非常的有趣。看来以后看片子还是要事先多做点研究啊。

Cohen把试图帮助他的美国人狠狠的嘲笑了一番。够阴险毒辣的。

美国人有时候是很傻,可是他们傻得很可爱。别笑美国人无知,也别笑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不及中国人对美国了解程度的小脚拇指儿。中国人有谁关心过乌干达诗歌有谁关心过印度电影有谁关心过摩洛哥政局么。谁强大了谁说话,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